1.本件「職訓總隊『隊員犯罪原因分析』活動海報照片」為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職業訓導總隊呈現收容人員行為來源與犯罪成因之統計性視覺資料。海報整體以黑色底襯以白色邊框,版面嚴整,上方以「隊員犯罪原因分析」為主題,下方以圓形為中心標示總人數,周圍環繞十項犯罪原因及其比例,並以線條連結中心,形成具結構性的放射狀統計圖像,將複雜的個人行為因素轉化為清晰可辨的分類系統。
海報所列原因包括「迫於生活」、「行為不檢」、「交友不慎」等,比例上以經濟壓力與生活條件相關因素占較高比重,同時亦包含「愛慕虛榮」、「好逸惡勞」等道德性評價,以及「一時衝動」、「思慮不慎」等心理因素分類。此種分類方式將個體犯罪行為歸因為特定可辨識之原因類型,並透過量化數據呈現其分布情形,使個別經驗轉化為整體趨勢與比例,強化其可分析與可管理的特性。
2.職訓總隊是一種以「職業訓導」為名的勞改營,具有「次政治監獄」的功能,隸屬於臺灣最大特務機關:警備總部及保安司令部。前身是1946年警總設於大直的勞動訓導營,編制為3個中隊,「收訓一般奸犯流氓等不法之徒」(警總語)。二二八清鄉期間,曾將數百名涉案情節較輕者送往管訓。1947年10月改編為職業訓導總隊與遊民習藝訓練所。1949年改隸保安司令部,1952年已擴充為3個總隊。隊址屢有更動,以1953-1973年而言,第一總隊在板橋,第二在岩灣,第三在小琉球。1987年在臺東卑南鄉東成地區增設第四總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