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佛樹抗告書(1968年8月30日)

  • 類別: 文書檔案
  • 主題類別: 其他
  • 尺寸: 長:16.2 x 寬:26.9 x 高:0.008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張佛樹、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 登錄號: 20240070352
  • 藏品簡介:
    1.張佛樹抗告書(1968年8月30日),摘述內容如下:
    被告:張佛樹。選任辯護人:莫屏藩律師。本件: 國防部判決發回要旨有三:「(一)被告張佛樹一再指陳曾......繳交學生款項,發生錯誤,引起爭執,究否實情,原審未...(二)據證人滕士一所稱,被告發表“共匪到底有辦法,能迫使澳門......屈服“之語係去年底與其同事王台興在學校辦公室閱報時所談起,原審亦未傳王台興到庭證訊,藉明究竟,(三)被告是否認識不清,思想偏差,濫發言論,抑具有叛亂意思,故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尤應詳加審明,以資認定。」茲特分別陳明如左。
    2.張佛樹(1935-2025),臺灣宜蘭人。依(57)更字第016號判決書,案發時為礁溪國校教員,其曾於宜蘭礁溪國校辦公室發表「反共義士田隆科,攜械投誠,係怕死,不愛國(指共匪),沒有國家民族觀念」等言論。1968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交付感化3年,其餘部分無罪。1969年2月12日交付感化。1971年11月27日開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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