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月霞於「寶美樓酒家」賣唱時期之個人照
- 類別: 照片與相簿
- 主題類別: 攝影
- 尺寸: 長:7 x 寬:10.3 x 高:0.031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劉美蜺、吳碩庭、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 登錄號: 202400703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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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簡介:
1.劉耀廷妻子施月霞於「寶美樓酒家」賣唱時期之個人照,施月霞為了增加收入,捨棄裁縫,決定去酒家賣唱,過一種「有時間休息,有時間陪伴女兒」,「可以為孩子買新衣與玩具」的生活。當時的酒家,延續日本時代的風格,是僅供喝酒聽歌的娛樂場所。相片經過裁剪黏貼於相本內頁。
2.劉耀廷(1925-1954),臺灣高雄人。其在臺北大安印刷廠工作時,曾受劉述生召集,與魏文賢、方阿運、蕭慶璋、吳金、王正雄、邱登聰等人共同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後經劉述生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復受召集開會,由其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等情。1952年10月17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1954年1月29日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