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劉施月霞(施月霞)1954年1月11日寄給劉耀廷的書信(第三十七信),部分內容如下:
送給我心愛的愛夫耀廷第三十七信!耀廷!我的耀廷!我現在收到你給我的第三十八信了,你的第三十七信為什麼没到呢?等我夫的信等了很久了,因為這四、五回我夫的信常常慢到我的身邊,所以月霞每日都是等我夫的懷信!等不到的那一天就很寂寞了,今天使了我很高興了,但是看完的時侯,那時侯月霞真真禁不止眼淚,耀廷!我最愛的耀廷!我可憐了你,耀廷!你已經是做了爸爸了,為什麼不能看你的孩子長大可愛的樣子呢?孩子是很可愛很活潑的,漸漸能講話了,看不見我的時候,就是匍行來,匍行去,......
2.劉耀廷(1925-1954),臺灣高雄人。其在臺北大安印刷廠工作時,曾受劉述生召集,與魏文賢、方阿運、蕭慶璋、吳金、王正雄、邱登聰等人共同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後經劉述生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復受召集開會,由其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等情。1952年10月17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1954年1月29日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