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2月9日)
- 作者: 呂國民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9 x 寬:24 x 高:0.007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呂洪淑女、呂錦芬
- 登錄號: 201100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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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簡介: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2月9日),部分內容如下:
賢妻如面:妳元月廿五、卅兩封信敬悉。我本來元月十二日曾寫了一封信給妳,次日被輔導官叫出談話,說內容不妥,不給寄,我同意他的意見,此事免掛慮。施律師據說已申請接見,但尚未來接見,對律師的看法與態度,在這種環境下我自會慎重,免念。本案我充滿自信,只要講法律、講證據、講道理,我必可清白的回家團圓。新年過去了,嚴冬也將隨之過去,接著是令人喜愛的春天,屆時萬物都將欣々向榮,希望我們兩人都身體安康,也祈望滿懷愛心的善良人早日重享自由。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