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6年8月24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賢妻如面:妳好!兩週没回妳信,抱歉之至,尚乞原諒,望以後不再有如此之事。我們每天下午由四時開始做工(挑土)一小時,我當領隊,責任在身,收了工洗了工具,再上浴室洗澡洗衣服,然後吃飯。要參加獨唱的同學還叫我幫他聽々拍子等,晚上又要練合唱,像今晚八時要到中正堂排隊練唱,每晚練唱回來已滿身大汗,還要換洗内衣,.教練兼指揮真不是輕鬆事,整天忙得如不吃奶粉等補養真會令人瘦的。謝謝妳的凍頂烏龍茶。在一起吃飯的滋味不是令人回味無窮嗎?聰明人能抓住機會,愛情也要抓往機會以增進之,否則亦會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妳說是嗎?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