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2年4月10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四月一日信收悉。妳有兩週没寫信是吧!妳說我瘦了很多,這是可能,面會時穿西裝褲我覺得腰圍已較小,同房的人因天天見面他們说並沒感覺出来我較瘦,大概是一個月來睡眠没睡好,營養也不行。四年多来,現在這個理髮的外役最潦草,理髮一分鐘,刮鬍鬚二分鐘,八個人只廿多分鐘即理完,我這次也被理得最差,正如妳說:「很不雅觀」,我們又管不了他,有什麼辦法?做外役事,我已叫家兄請家母寫一封信給康所長,外役區除工作外,有一個很大的庭院可隨時散步,心情會較好。謝々你的鼓勵。我的聲帶和喉嚨有些不適服,人家告訴我冰糖可治聲带,所以要你買來冰糖泡熱開水喝。大姊有送水果來,沒接見。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