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3年1月13日)

  • 作者: 呂國民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6 x 寬:25.6 x 高:0.004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呂洪淑女、呂錦芬
  • 登錄號: 20110010465
  • 藏品簡介: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3年1月13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賢妻:廿六、一、三日三封信先後收列。薪水之事十二月初接市府覆文指示,向原服務學校依規定申請補發,我已立刻依指示呈文申請,家兄也已到古亭問過,事務員說已依規定送出申請中。大概是有希望的,只是至快也得一個月後才能領到。上次你說要寄筆記簿来有否寄來?現在我金錢與衣服都沒缺少,不必寄,妳應該存點錢,將来必有用。我自己會保重身體,免掛慮,今年我保健的功課自訂為「清和」,要求自已做到清思慮、清飲食、清呼吸、和情绪、和慾念、和言語六項,相信到年末一定身體健康、心曠神怡。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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