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3年4月28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愛卿:鄉下出生的我,勤儉從小已養成習慣。我並沒曲解了妳,我有點難過的原因是:一來是妳自己勤苦節用全寄給我,我感動而難過。二來怕媽知此事「可能」難過。(當然,這次我已打算不對她講,雖然妳每次寄錢來。我大多有順便向家兄提及。)三是一下子寄一千元,觀感上好像顯得我們家是富豪,如妳分次寄,我也許沒那感覺。當然也許我想得太多,是多餘的。風景照片為免郵政途中遺失,可用掛號信寄來,只要寄到這裡,請放心!我即可收到。閒時種植花木,正可修養身心,很好,清晨在花木之前多做幾下深呼吸,可健康長壽。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