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3年5月20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賢妻:上週我寫信給紅桃。五月六、九兩信皆收悉。我們這裡空氣很好,有紗窗,晚上沒蚊子。至於頭髮規定須理光頭,我們已習慣,且洗起來方便。服務滿五年仍須通過考試,可見人浮於事,雖然這可能只是一種形式,妳還是要臨事而懼好謀而成,即須好々準備考得更好,才有被錄取希望。不要緊張,只要有充分準備,應抱著自信進入考場,看清題目從容作答,預祝妳榜上題名。寄來的十二張彩色風景明信片已收到。謝々親愛的。方便時望能再寄卅張橫貫公路,或溪頭的山景、林景,或外國的高山、森林、湍流、瀑布、雪景、動物等來(用掛號,信封用較能耐的。)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