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7年2月1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賢妻如面:我寫的愛情課,已引起妳的同感與共鳴,證明妳是一位賢慧的女性,這使我感到非常安慰。適此嚴冬,寒流襲人之際,受到妳的無限關懷,已使我感到無比的溫暖。今天讓我們談々「快樂」,快樂是一個人最好的品性之一,他(或她)快樂就會影響他周圍的人也快樂,但快樂並非每個人都獲有,一個人一生快樂與否,完全操在他自己手裡,如他(或她)立志要演喜劇一面的人,他就知道如何去充實自己、關懷別人、以真誠和笑臉對人,那麼他周圍的人必欣賞他、感謝他、喜歡他,願意與他做朋友,於是他(或她)就這樣永遠是樂觀的人與演喜劇的角色。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