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9年12月29日)
- 作者: 呂國民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8 x 寬:23.9 x 高:0.007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呂洪淑女、呂錦芬
- 登錄號: 20110010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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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簡介: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9年12月29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淑女:今天我已向覆判局提出聲請覆判理由書。並寄律師判決書抄本一份(同房的人幫我抄的)聲請覆判理由書副本一份。家兄已代我請施蓮潔律師為我的辯護人,相信含冤者最後必得伸雪。家兄與家侄廿五日曾再來接見。現在已進入冬天,一個月來,我每天清晨都很早就起來做內功,下午做約三十分鐘的運動,以增強體力,保持健康。妳已裝修了電唱機,我介紹妳可買二張唱片,一為史特勞茲的《永垂不朽圓舞曲》(內有《藍色多瑙河》、《維也納森林》等名曲),一為《小夜曲集》,這兩張將使妳享受不盡。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