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7年12月7日)
- 作者: 呂國民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4 x 寬:24.3 x 高:0.006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呂洪淑女、呂錦芬
- 登錄號: 20110010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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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簡介: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7年12月7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我於十一月廿九日被送到這裡(軍法處看守所),現在只等待起訴,這裡人多,伙食還可以,身體平安,勿念。我們每週規定可寫一次信,每周五寫,每週二寄出,最多能寫兩封,因我八月廿日被捕時沒帶冬季衣服、棉被等,到這裡處向看守所借三件毯子,上周我已寫信回家叫家兄寄衛生衣、毛線衣等來,並寫信到古亭叫陳老師給我寄棉被夾克來,大概再過兩天都可寄到。阿母為我做的白襯褲,我也隨身穿來一件,因此它也被關了3個多月,手一摩到白襯褲,就想到妳和阿母。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