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11月30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23/11信敬悉。我寫了兩次看來不近人情的信,實在是完全出於我一片不忍見妳這樣受苦下去的愛心,請別介意並請原諒,妳的個性我完全瞭解,現在我只有感激、感動、感謝!妳的偉大人格與日月同光,當然人與人在一起,尤其夫婦之間,主要是依靠愛情來維繫,所謂把感情擺在一邊,那是不成為話的,世上最難找的是知心人,士為知己者死,何況夫婦之間,我答應妳,以後不再寫這種文字。目前台灣每年學童不斷的在增加,師範畢業生是不夠充當師資的,因此必定要舉辦國小教員檢定考試,教員的待遇雖也不豐,但比起戶籍人員可能要好些。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