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1年8月29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妳八月廿一日信我接見後一日(廿七)才接到。魚肝油丸為恐太久變質,我已和別人換其他補品吃,共換出四百多粒,這也給妳一個經驗,凡買東西不要一下買太多,像妳以前買一整個大豬肝,太多了,俗語說「大出手」買東西不要太大出手,寧可多買一樣東西反較好。這次接見甚感愉快,妳看來還是跟四年前一樣年青,不知我自己是否已較老?尤其理髮的三分鐘就理一個,有時長短不齊,有時不止一邊,很難看不是嗎?旺弟考上特師科是值得慶幸的事,最少將來職業已定,免雙親掛慮,教員雖不是怎麼好職業,但總是還可以,只是泿費了那四年也不準備,否則考上師範大學或其他大學可不更好嗎?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