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7年3月6日),部分內容如下:
洪小姐:星期六那天,因有事要向妳姊々聯絡,所以跑到貴地北港,不巧她已去斗六,當小妹々用電話向妳媽々連絡,妳媽々和妳都沒過來,所以我推斷妳不在家,我就走了。我對文言文,老實說,不太感興趣,我雖也念過古文與古書,但除了領略其中道理以外,我寫信與寫文章都不用文言文,因為文言文代表著古董性、貴族性、離群性,白話文代表著現代性、平民性、大眾性,而現代是科學時代、民主時代與群眾時代,文字與語言的運用總以簡單明瞭普遍淺雅才合乎時代潮流,換句話說;文言文是我們主張推翻的,白話文是我們應該提倡的,具有現代民主與群眾思想的妳,一定會贊同我這個意見是嗎?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