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69年12月24日)

  • 作者: 呂洪淑女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20.8 x 寬:14.7 x 高:0.007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呂洪淑女、呂錦芬
  • 登錄號: 20110010204
  • 藏品簡介: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69年12月24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本月(1)日及(15)日兩信同日先後落手免念。此次接見了您回來後,常因您的面貌清瘦非常而心疼及終日掛慮。本件案子的宣判,實判決不公,涇渭不分,真正製造案件者竟讓他逍遙法外,而具有雄厚愛國心者卻被蒙冤負坐監,難道這就是我們的法律嗎?其尊嚴何在?毋縱毋枉更難說了,但望賢明的諸位法官們能明鏡高懸詳查真相澄清事實,免冤枉了大好人,則為我中華民國之大幸。而您更需珍重身體使有充沛的精神來提出反證,以平反冤獄,早日一家重聚。寒冬之際飲食自宜留意,尤其身體的保健更是重要。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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