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0年1月5日)

  • 作者: 呂洪淑女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20.8 x 寬:14.7 x 高:0.007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110010203
  • 藏品簡介: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0年1月5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國民:(29)日來信我於昨午接到請莫懸念。所聘請那位施姓律師是您們裡面的人所介紹的嗎?或由二兄善自決定的。但望此次的覆判時此位先生能支持正義替無辜者仗義執言以獲伸洗冤屈。而您更需冷靜的搜集有力的反證資料以備屆時推翻那毫無確實被迫苦刑而所蓋的那些由調查局裡自編自導的騙人自白書。法律本是公正的,它是設來替民伸洗冤情的保姆,但調查局卻陽奉陰違單憑那些製造案件者的片面之詞而來冤枉了大好人,真令人疼心。上次接見時見阿榮的送物單裡註有二瓶鐵牛運功散,難道您身體何部有毛病嗎?怎吃此藥,來信時請坦白的告訴我,免使終日憂掛,且請善自保重。記住不!您的健康即是我的安慰。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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