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68年7月11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民:您好。「生離」即是人生最大的痛苦,回憶去年夏您正抱著滿腹的希望埋首準備高考而離開了我,自別後我無時無刻均在祈禱著您能錦衣而歸,那知橫禍飛來被人架詞誣害使您嚐盡了鐵窗之苦整整有年,在這些日子裡不知我的眼淚流乾了多少,甚至對您的起居記掛非常,那日幸喜能獲接見,當我們四目交接時我的內心是何等的痛苦啊!有如刀割一般,眼淚被我仰制而只好往肚裡直流,甚至連被積壓數月的話亦被梗在喉裡而無法傾訴,啊!好慘啊!但願您能為我振起勇氣提高精神努力研讀《六法全書》及搜集有力的反證使能推翻奸人的供詞以洗刷您不白之冤。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