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6年11月11日)
- 作者: 呂洪淑女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9 x 寬:25.6 x 高:0.014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呂洪淑女、呂錦芬
- 登錄號: 2011001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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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簡介: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6年11月11日),部分內容如下:
民吾夫:別來多日,思念為勞,彼此想必有同感也。邇際校正期間,每天內外兼辦(下鄉工作)致遲箋候,尚祈恕之。『夫婦之間怎樣才能和諧相處』,前信裡曾經譬喻為穿新鞋,當然,一買來就穿著合適,一點不腳痛和起繭的鞋不是沒有。從結婚以來多少年都合好無間,從未爭吵過的夫妻,大有人在,但總歸少數。通常情形,夫婦倆於婚後,兩人由夢境似的恋愛,回到清醒的現實生活時,發現對方並不是羅米歐,自己也不是朱麗葉,繼之因二人婚前生活和環境不同,故鬧意見和吵嘴是常見的事。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