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68年8月11日)

  • 作者: 呂洪淑女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7 x 寬:25 x 高:0.013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呂洪淑女、呂錦芬
  • 登錄號: 20110010137
  • 藏品簡介: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68年8月11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八月五日來信我已今晨落手,拜悉一切。至於七月八日及廿二日兩紙信件早已接到,唯每當覆信時總被忽疏了註明故讓您掛心不已,甚感抱歉良深,倘乞原諒。但當我拜讀七月八日那只信時瞧見裡面小段被人故意在上面用藍色查訖圖印蓋住,雖一時無法辨認,但在強烈的陽光下仔細的端看仍瞞不過我們的肉眼,甚至我們來往的信件日期總是被扣留檢查在一星期以上,您說急不急人啊!夜!淒涼的夜外面簫聲陣陣傳入耳際,令人鼻酸不已,而我的心更是悲傷非常,屈指算算您被執以來正值有年,在這些日子裡我們互相嚐盡不少的痛苦,但我們絕不可氣餒,更需互相堅強起來面對現實的生活下去,相信法官是明理、公正的人必能查得水落石出,而讓我們早日夫妻團圓。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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