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1年11月28日)

  • 作者: 呂洪淑女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9 x 寬:23.4 x 高:0.006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呂洪淑女、呂錦芬
  • 登錄號: 20110010076
  • 藏品簡介: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1年11月28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21/11來信敬悉並謝々贈詩。本戶政事務所已正式成立了有二年,經費乃由鎮公所供給,但本所裡自設有人事、總務、業檢、出納、會計等,甚至公印是蓋刻有北港戶政事務所字樣的,目前可說是五臟齊全。唯經費乃由鎮公所撥款自理,故鎮長被掛名為本所的主任,警所副分局長為副主任,舊戶籍科長已變更為秘書。全省市縣政府戶政課裡的人員,早已納入警察編制並享有警察待遇,唯鄉鎮公所戶籍課因經費問題一再的試辦,迄今未享有同等待遇,真是同工不同酬,怨聲四起莫法度,任其發展也。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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