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0年8月22日)

  • 作者: 呂洪淑女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9 x 寬:22.8 x 高:0.015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呂洪淑女、呂錦芬
  • 登錄號: 20110010038
  • 藏品簡介: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0年8月22日),部分內容如下:
    國民吾夫:八月十七日來函領悉,免念。姓名更換一節,共需分成二部進行,首先需先撤掉夫姓始可再辦姓名變更。至於同一縣內居住滿六個月且姓名三字相同者,前日我已托人往年六出差之便向縣府戶口審查出數位,欲撤銷夫姓應備證件皆已齊全,唯尚欠一份您親筆的同意書即可呈上核准,該同意書之內容於后,盼請原文照抄於另一紙上(此乃作為證件),然後簽名蓋指印寄回給我。新姓名雖未確定,但可趁手續期間,再加選擇,一有合意必去信參考作決,詳情容接見時面敍。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相關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