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69年9月17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您好。當接到您八月廿五日所寫的那張信後,便從此又遭斷絶了魚雁往返,迄今已近個月,在這些天裡心急的我,頗極坐立難安望眼穿針般的等待著,是否有事沒下筆或是案情有所新發展,此顆記掛之心早該速往探個究竟,始知真相也可定心,唯吾身不中用,被病魔纏住著拖延至今,喜幸痊癒八、九分,特定下星期三(24日)夜專程北上會見我親愛的良人,好想念著您啊!親愛的您也想念著我嗎?但願我們能互相好好利用那暫短的幾分鐘來暢談一番此段相思之苦。室外散步是否照常進行,其時間有否延長,尤其您的近況如何?念甚。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