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物單
- 作者: 謝秀美
- 類別: 其他
- 主題類別: 其他
- 尺寸: 長:9.5 x 寬:0 x 高:0.1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12001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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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簡介:
1.本件為1975年2月13日謝聰敏的家屬謝秀美,寄送湯、水果、零食至景美看守所之送物單。相對於偵訊階段的嚴防串供,政治犯在移入軍法看守所後,家屬才會收到通知,因此政治犯才得以與親友間通信,接受物品寄送等,收到親友送來的物品,常常是身心上的慰藉。
2.謝聰敏(1934-),臺灣彰化人。1964年因參與起草〈台灣人民自救宣言〉被起訴,1965年判處有期徒刑10年,於1970年出獄後,因1971年涉及「臺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台北美國商業銀行爆炸案」再次被補及遭受刑求,判處9年9個月,後減刑為6年6個月。
參考資料:
《臺灣監獄島--解嚴三十週年系列活動:白色恐怖時期不義遺址全臺巡迴展》展覽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