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事檢察官 64年警檢聲字第259號韓佐樑減刑聲請書

  • 作者: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 類別: 文書檔案
  • 主題類別: 其他
  • 尺寸: 長:38.1 x 寬:0 x 高:0.1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150040006
  • 藏品簡介:
    1.本件為台灣警總司令部軍事檢察官聲明書(六十四年警檢聲字第二五九號),部分內容如下:「受刑人韓佐樑 男,年四十九歲(民國十五年五月七日出生),浙江省青田縣人,籍設高雄市楠梓區宏毅一路七巷四號(國民身分證:北市中德字第○六二○號)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執行中。…查其犯罪時間在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四月十六日以前,合於中華民國六十四年罪犯減刑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十二條規定,應減輕其宣告刑三分之一,褫奪公權比照審酌之,爰依同條例第七條第一項聲請裁定減刑。」

    2.韓佐樑(1926-),浙江青田人。依(60)初特字第30號判決書,案發時為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工程師,韓佐樑曾由李蒼降吸收加入「臺灣愛國青年同盟會」,受李君領導,迄未辦理自首表白。1970年9月22日被羈押。1971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75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裁定減處有期徒刑6年8月。1977年5月21日刑滿開釋。

    參考資料:

    〈韓佐樑補償金申請案〉,識別號:HRA0001_01_07_03037,《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移交檔案》,識別號:HRA0001,國家人權博物館檔案史料資訊系統,瀏覽日期2022年09月28日,網址:https://hras.nhrm.gov.tw/detail/article/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