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紹賢

周紹賢(1909-1993),山東海陽人。

依國防部軍法局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教員,據其參加匪新青年團,施以不定期感訓。

其家屬於1999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11月經第2屆第27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其參加匪新青年團,惟並無具體佐證。另據張敏之等叛亂案卷中記載,其之匪嫌除張敏之供攀外迄未獲得其他佐證,為便於考核其思想言行,仍解新生總隊短期管訓,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