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義如

沙義如(1926年生-),女,江蘇省海門市人。 遭逮捕時年30歲, 為臺北商業職業學校(今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員。 1956年5月20日,沙義如遭前司法行政部調查局逮捕,1957年4月9日移至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羈押。 同年7月3日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其所涉罪嫌不能證明而以該部〈(46)安訴字第1736號案號〉為不起訴處分, 於同年7月23日開釋,共經430日。 據不起訴處分內容,沙義如於1949年8月5日來臺後與黃胤昌見面,然黃胤昌口供稱沒有談及籌備新臺日報之事,經查亦無事實證明有參加組織或叛亂活動,後臺灣省保安司令部進行不起訴處分判決。 開釋後,沙義如失去了原本的教職工作。 2000年5月20日,她向臺北地方法院以上情及受羈押期間,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第6條、《冤獄賠償法》第13條第2項前段、第3條第1項,提出聲請賠償,並獲准予賠償。 撰寫者:「國家人權記憶庫人物資料增補第一期計畫」委託研究案 / 張聘宜
    • 當時年齡: 32 歲
    • 當時職業: 台北商業職業學校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6年
    • 裁判書字號: (46)安訴字第1736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430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