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芳

沈慶芳(1931-1999),福建晉江人。 依法務部調查局函覆資料,案發時為排字技工,其曾發表荒謬言論,有為匪宣傳之嫌。1970年11月20日被傳訊。1971年2月10日開釋。 其家屬於2008年1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9年11月經第6屆第9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沈慶芳開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應予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