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詩芳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因參與該事件而於同年3月23日遭國府軍逮捕,羅織「參加暴動,圍攻林內駐軍防地,索繳槍械」罪名,同月24日遭國府軍槍殺。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