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堃

    • 當時年齡: 43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4年
    • 裁判書字號: (64)諫判字第4號
    • 判決主文: 累犯、故意陷害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6月、 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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