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順 (李梓壽)

    • 當時年齡: 50 歲
    • 當時職業: 成功新村陸軍總司令部附屬小學工役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6年
    • 裁判書字號: (46)審特字第26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本件公訴不受理,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叛亂案有期徒刑15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