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海清

    • 當時年齡: 42 歲
    • 當時職業: 照相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6年
    • 裁判書字號: (36)訴字第293號
    • 判決主文: 共同為首謀組織以犯罪為宗旨之結社、吳海清鄭綿源被訴幫助他人未受允准招集軍隊部份無罪、吳海清被訴妨害自由部份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6月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六月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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