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應龍

    • 當時年齡: 41 歲
    • 當時職業: 七一五九-三二部隊第一連下士二級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7年
    • 裁判書字號: (47)行化判字第146號
    • 判決主文: 聲請駁回,聲請駁回,連續盜取財物,以加害名譽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連續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連續盜取財物,以加害名譽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連續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6月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