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成

本案為07710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王思成(1912-1988),浙江臨海人。07710申請案於2006年3月8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7年2月3日經第5屆第3次董監事會審核決議不予補償。
    • 當時年齡: 40 歲
    • 當時職業: 農兼撐船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屏候字第02598號
    • 判決主文: 共同為叛徒刺探關於軍事上之秘密未遂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