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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1970
王武
王武
基本資料與簡介
案情
王武
1925年出生
紀念碑錄名位置:
綠島園區紀念碑
景美園區紀念碑
本案為08890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王武(1925-1985),雲南瀾滄人。08890申請案於2009年4月24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9年7月4日經第6屆第7次董監事會審核決議不予補償。
展開全部
當時年齡:
45 歲
當時職業:
第四總隊、廿大隊、三中隊、上士作戰士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9年
裁判書字號:
(59)審字第003號
判決主文: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4年6月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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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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