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健

本案為08040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王永健(1942-),浙江定海人。08040申請案於2006年8月29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7年7月7日經第5屆第8次董監事會審核決議不予補償。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