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廣居
- 尹廣居 男 1929年出生 1950年卒 山東 棲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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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原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保安處看守所(東本願寺)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尹廣居(1929-1950),男,山東棲霞人。 被捕時為20歲, 原為山東煙台聯合中學之學生,其自1948年離開山東到湖南後,再由廣州轉至澎湖,到澎湖不久從軍。
尹廣居原就讀的煙台聯中為山東流亡至澎湖的8校之一,1949年約有7000多名山東流亡師生赴澎湖。 1949年7月13日,「713澎湖事件」爆發,事件前後共約5000餘名男學生被編入陸軍第40軍, 尹廣居也在其中。而原煙台聯中校長張敏之,在陪同國防部點驗組視察學生編兵後之生活時,因執意往軍營內查看不被允許而與軍方產生嫌隙,之後,8月18日澎湖防守司令李振清向陳誠舉報,聲稱已查獲「匪諜分子」,自此展開「山東流亡師生冤獄案」。
尹廣居因涉「叛亂罪」而於1949年8月25日遭澎湖防守司令部逮捕羈押, 並與2、30人擠在一個農舍內。 10月27日,第39師師長韓鳳儀聲稱已「破獲」所謂「煙台聯中新民主主義青年團」,而尹廣居亦被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認定為該「共匪新青團」的第3分團第1區隊隊長,且「供認」其「鼓動風潮,擴充團員」,故與張敏之等42名嫌疑犯一同押送至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繼續執行審訊。 而尹廣居到了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保安處看守所, 與其他40多人關在一間大牢房,在飢病交加與刑求之下,醫生亦來不及施打維他命以維持其生命,尹廣居因此死於看守所。 但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的檔案卻僅指出,尹廣居於1949年11月間「染患水瘇病症」,1950年1月16日經由醫官「急救無效身故」。
之後,尹廣居之弟妹以尹廣居生前遭受「違反羈押」為由,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冤獄賠償,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7庭故作出89年度賠字第455號決定。 臺北地方法院認為,由於受傳訊之證人皆說明曾親自目睹尹廣居之死,且皆說明尹廣居之涉案情形與前述證人相同,而前述證人皆遭受感化處分,故足以推知尹廣居亦將遭受相同之結果。 因此,臺北地方法院認為,可以推定尹廣居是「於感化處分執行前死亡,即曾遭受羈押」,故可以類推適用修正之《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第6條,《冤獄賠償法》第13條第2項、第3條第1項,以及司法院大法官議決釋字第477號解釋,准予賠償。 至於賠償範圍,則是起自1949年8月25日尹廣居遭受羈押之日,至1950年1月17日尹廣居死亡之日為止。
撰寫人:張承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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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