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義漲

羅義漲(1919-2001),浙江平陽人。 依(42)審聲字第108號裁定書,案發時為基隆市南榮國民學校教員,其與匪諜陳正坤常相往來,並向陳君借得《產業革命》、《唯物辯證法》等反動書籍加以研讀。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3年8月12日交付感化。1956年1月14日開釋。 其於2000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其於2000年10月再次提出申請,經補償基金會併案審理,2002年5月經第2屆第18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於申請補償審核通過後逝世,其家屬於2002年8月提出申請,其家屬於2002年11月再次提出申請,經補償基金會併案審理,2003年6月經第3屆第7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本案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2018年1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35 歲
    • 當時職業: 南榮國民學校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審聲字第108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2年5月3日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2年7月11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