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財寶

下載

數位物件打包下載(僅限可下載使用物件)

    • 當時年齡: 36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1149號
    • 判決主文: 共同明知為匪諜而不檢舉、於刑之執行完畢後各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7年、 交付感化3年、 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判處有期徒刑7年,1952獄中病故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