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萬生
- 韓萬生 男 1929年出生 1994年卒 臺灣 南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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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韓萬生(1929-1994),臺灣南投人。
依(39)安潔字第2428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蓮花池林業分所工人,該分所主任謝漢光因反動書籍遭拘捕,其與洪基萬二人曾引路至南投區草屯龍眼林逃逸等情。1950年5月3日被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刑法》第164條第1項「共同藏匿犯人」判處有期徒刑2年。1951年1月4日保釋。
其家屬於2010年1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1年9月經第7屆第2次臨時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藏匿人犯,僅以其之自白為唯一依據,此外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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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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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