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榮周

謝榮周(1931-2002),臺灣臺南人。 依(62)裁化字第1號裁定書,案發時為新營紙廠職員,其在新營紙廠一樓漂白工廠舊水泥實驗槽牆壁上,以粉筆書寫「暴政必勝、反共必敗,莫斯科是全世界的救星,允許共匪大膽進入聯合國」等反動文字。1972年7月4日被羈押。1972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72年11月10日交付感化。1975年7月3日開釋。 其於2001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12月經第2屆第25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於申請補償審核通過後逝世,其家屬於2004年2月提出申請,2004年7月經第3屆第20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家屬於2004年10月再次提出申請,2004年12月經第3屆第25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本案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41 歲
    • 當時職業: 新營紙廠職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2年
    • 裁判書字號: (62)裁化字第0001號,(62)秤理字第4178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