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正修

謝正修(1950-),臺灣臺東人。 依(60)衡尉字第26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國防部警衛營第一連一等兵,其因不滿現實,思想發生偏差,於營區廁所內書寫「共產主義萬歲」反動文字。1971年3月16日被羈押。1971年經國防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判處有期徒刑7年。1975年經國防部裁定減處有期徒刑4年8月。1975年11月14日刑滿開釋。 其於1999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12月經第2屆第15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為國防部警衛營第一連一等兵,因不滿現實,思想發生偏差,竟於營區廁所內書寫「共產主義萬歲」反動文字,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1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一等兵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0年
    • 裁判書字號: (60)衡尉字第0026號
    • 判決主文: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7年、 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4年8月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