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齊平

蔣齊平(1919-1979),譜名國楷,男,浙江奉化人,1955年被捕時37歲。出身武嶺蔣氏廿九世,和蔣經國屬堂兄弟。抗戰期間隨家族入川避亂,曾經就讀中央技術專科學校皮革科、華西聯合大學化學系,畢業後擔任成都建華製革廠總經理兼廠長。1949年成都易幟前渡臺,曾任工業研究所薦任技士。自工業研究所離職後,曾創辦《徹底論壇》週刊社、泛亞出版社,迄於被捕。 蔣齊平係因批評時政,遭交付感化教育。根據官方文件,蔣齊平係遭海軍士兵王某等二人檢舉,稱其陰謀成立「中興會」,「以反共抗俄為掩護,實則蒐集政府現行政策缺點,做為反擊政府依據」,以及「發表言論謂倘若總統(蔣介石)不幸,則擬殺害副總統另推人選」等情。海軍司令部將本案移送保安司令部,辦案人員於1955年5月25日逮捕蔣齊平,同年10月28日本案移送軍法處。 軍事法庭審理時,檢察官指控蔣齊平為中興會撰寫前言,「指責政府現行領導失當、風氣敗壞」,唯「尚未發現其有陰謀或預備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證明」,未引用懲治叛亂條例治罪。但檢察官認定被告「不滿現實」,曾發表言論,謂「中美聯防僅可使臺灣苟安一時」,又謂「政府官吏腐敗無能,違背民生主義、脫離群眾,注定失敗」,屬「思想不正」,「有交付感化之必要」,引用《檢肅匪諜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聲請交付感化。然而,從裁定書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審聲字第0139號內容可以推知,批評當局貪污腐敗,以及唱衰中美協防條約,才是當事人獲罪真正原因。 1956年2月8日移送生產教育實驗所感訓,1959年3月7日結訓獲釋,1979年4月8日辭世,得年60歲。 2000年蔣齊平後人具狀向法院訴請冤獄賠償。訴狀指出,蔣齊平受感化教育執行前,以及交付感化教育執行後,總共遭違法羈押長達287天。臺北地方法院刑庭審理後認定,感化教育執行後受羈押28日屬違法,應賠償14萬元。家屬不服聲請覆議,司法院冤獄賠償覆議委員會撤銷原決定,287天冤獄賠償成立。2019年2月27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有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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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者/資料來源: 陳百齡
    • 當時年齡: 37 歲
    • 當時職業: 泛亞出版社社長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4年
    • 裁判書字號: (44)審聲字第0139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