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如駒

蔣如駒(1924-),浙江三門人。 依(41)防隔字第28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前國防部警衛團文書上士,現充空軍供應司令部少尉翻譯官,其涉黃世俊等匪諜案,經判決無罪,惟查在上海時,曾閱讀《新民主主義》、《毛澤東自傳》等反動刊物。1952年經國防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2年3月25日交付感化。1955年10月31日開釋。 其於2000年3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4月經第2屆第19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閱讀「新民主主義」、「毛澤東自傳」,思想中毒,應予交付感化,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國防部警衛團文書上士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防隔字第28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限制人身自由369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