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勝雄
- 蔡勝雄 男 1939年出生 臺灣 臺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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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蔡勝雄(1939-),臺灣臺南人。
依(53)警審聲字第13號裁定書,案發時為受刑人,其於軍監服刑期間,曾向同監受刑人李維新、鄭杰等發表「反攻大陸不可能」,又以腳踩領袖肖像,閱報載蔣經國先生出任國防部副部長,又發表:「有其父必有其子,有一天翻身,必先幹掉他們……」等言論。1964年4月3日被羈押。1964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64年6月29日交付感化。1967年6月13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1999年12月經第1屆第10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行為係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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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6 歲
- 當時職業: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3年
- 裁判書字號: (53)警審聲字第13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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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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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