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丑
- 廖丑 男 1923年出生 臺灣 雲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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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廖丑(1923-),臺灣雲林人。
依(43)審聲字第41號裁定書,案發時為員林農林學校教員,其曾接受廖學霖所交日文《馬克思主義》一書閱讀並時有交往,為迄不知其係匪徒身分。迨聞廖學霖係匪徒已向政府自首,亦向警察局自首。1953年10月14日被羈押。1954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4年10月19日交付感化。1955年4月23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0年5月經第1屆第15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閱讀反動書籍、與匪徒時相往還之行為,屬思想言論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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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2 歲
- 當時職業: 員林農林學校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審聲字第41號
- 判決主文: 廖丑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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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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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