鄔玉堂

鄔玉堂(1944-),臺灣桃園人。 依(59)初特字第18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廚師,其在楊梅國校六年級教室內黑板、牆壁、課桌等處,以粉筆書寫「中國共產黨萬歲」、「毛澤東萬歲」、「效忠偉大的毛澤東」等反動文字,並在該黑板上反動文字後連書「黑板上寫的字請不要擦掉,李慶祥留」等字樣。1969年8月8日被羈押。1969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判處有期徒刑5年。1974年8月7日刑期結束。1974年8月8日開釋。 其於2010年9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1年1月經第7屆第2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就判決書內容所載,原判決認鄔玉堂在楊梅國校六年級教室內黑板、牆壁、課桌等處,以粉筆書寫「中國共產黨萬歲」、「毛澤東萬歲」、「效忠偉大的毛澤東」等反動文字,係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25 歲
    • 當時職業: 廚師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9年
    • 裁判書字號: (59)初特字第18號
    • 判決主文: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