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學品
- 戈學品 男 1920年出生 1984年卒 江蘇 淮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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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臺灣仁愛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戈學品(1920-1984),江蘇淮陰人。
依(63)裁化字第8號裁定書,案發時業不詳,其在麵攤吃麵時,公然發表「大陸上匪軍公教人員待遇一律平等,而我們的軍公教待遇卻不一樣,有三種不同待遇,軍人最苦。」又於臺北市中華路當眾發表侮罵總統。1974年2月27日發交生教所執行感化。1974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77年2月3日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7月經第1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發表不當言論之行為,屬思想言論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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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45 歲
- 當時職業: 魚販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3年
- 裁判書字號: (63)裁化字第8號、(63)洵侃字第0721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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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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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