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家昇

黃家昇(1924-1994),福建海澄人。 依(59)初特字第8號判決書,案發時為雲林縣林頭國小校長,其曾受柯落葉蠱惑,思想左傾,後由同學許文坤介紹加入「讀書會」,研讀《新民主主義》及左傾作家著作,並介紹蔡光輝加入「讀書會」。復經許君吸收參加匪黨,又介紹陳進水、柯全成、許廷獒加入「讀書會」,吸收柯全成加入匪黨等情。1969年3月27日被羈押。1969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有期徒刑12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1981年3月26日刑滿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10月經第1屆第7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所認定其所參加之「讀書會」之組織屬性不明,且吸收柯全成等三人加入讀書會外,別無其他積極顛覆行為,未達顛覆政府「著手實行」具體階段,因此難認其已達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45 歲
    • 當時職業: 雲林縣林頭國小校長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9年
    • 裁判書字號: (59)初特字第8號、(59)勁需字第758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8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2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